人权政策

扬明光学为具社会责任的企业,遵循「联合国人权宣言」、「联合国全球盟约」、「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等各项国际人权重要公约,扬明承诺遵守有关劳工、⼈权、环保和道德行为的最高标准。提供安全工作环境,严以尊严与尊重的态度对待劳工,反歧视、反骚扰与反虐待、预防雇用非自愿劳工、行事公平且合乎道德标准,并彻底遵守劳基法、就业服务法、性别工作平等法、职业安全法令等相关法令制定管理政策与程序,包含招募任用管理办法、职务遭受不法侵害预防管理办法、员工申诉及意见沟通管理办法、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外籍劳工管理办法等。

落实方针

无雇用童工

遵守符合当地的最低年龄的法律和规定,绝不雇用童工

符合基本薪资

提供员工符合甚至优于当地法令所要求之最低限度的工资与福利

合理工时

依据劳基法、就业服务法等相关法令制定合法且合理的工时管理计划,并定期关心及管理员工出勤状况。

结社自由

尊重员工的权利,员工可依法自由结社,台湾厂区目前无工会,昆山厂区及孟加拉厂区均设立有员工工会。

健康安全职场

设置专任职业安全卫生人员与保健室,提供相关医疗协助,并依员工人数配置一定比例急救人员及每年度举办急救训练课程,致力维护厂区作业环境安全。为落实员工健康照顾及健康自主管理,本公司聘任职业病医学专科医师于厂内提供员工相关健康问题咨询服务。

劳资协商

设置劳资会议、内部公告系统,定期或不定期与公司员工就重要议题进行沟通说明与倡导公司政策、制度、福利措施及各项活动,同时让员工意见得以充分表达,并适时给予响应和协助。另外本公司设有员工意见箱、性骚扰申诉管道及评议机制,处理员工申诉事件。

多元包容性与平等机会

提供员工性别平等与多元化的工作环境,秉持开放、公平的原则,不因个人年龄、性别、身心障碍、种族、宗教、政治倾向或怀孕妇女而有差别待遇。 消除各种形式之强迫劳动、消除雇佣与就业歧视等,禁止骚扰、尊重隐私权,致力营造机会均等、有尊严、安全、平等、免于歧视与骚扰之工作环境。

人权尽职调查

为确保企业运营符合国际人权标准,扬明光学针对企业本身之营运范畴 (包含台湾厂区员工、昆山厂区员工及承揽商),每两年进行一次人权尽职调查,并针对供货商每年进行永续自评问卷调查,内容包含人权构面,以鉴别潜在或已发生之显著人权议题,制定相关改进计划,并公开揭露尽职调查内容,以减少管理及人权风险,确保价值链之永续发展。

2025年人权保护措施

扬明光学重视人权保障与职场平权,为深化公司人权保障之政策、提升同仁对人权保障之认知,于2025年9月完成新安厂、昆山厂及苏州厂全体直接及间接人员之人权教育训练课程,参加且通过课程评量共1,003人,完成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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