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依据证交法第十四条之四及本公司章程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审计委员会执行主管机关法令规定之监察人职权。
成员及会期: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三人,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并得视需要随时召开会议。有关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次数,请参阅本公司各年度年报。
任期: 民国113年6月19日至民国116年6月18日
| 职称 | 姓名 | 主要学(经)历 | 备注 |
|---|---|---|---|
| 召集人 | 吴相勋 (独立董事) | 台湾大学国际企业研究所博士 元智大学管理学院专任助理教授 | 民国113年6月19日 选任 |
| 委 员 | 袁万丁 (独立董事) | 中国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 宏致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民国113年6月19日 选任 |
| 委 员 | 赖锦德 (独立董事) | 台北科技大学计算机与通讯研究所硕士 狂点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长 | 民国113年6月19日 选任 |
职权:薪资报酬委员会将以专业客观之地位,就公司董事及经理人之薪资报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供其决策之参考。
成员及会期:薪资报酬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三人,由董事会决议委任之,成员应有独立董事参与,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有关薪资报酬委员会召开会议次数,请参阅本公司各年度年报。
任期: 民国113年6月27日至民国116年6月18日
| 职称 | 姓名 | 主要学(经)历 | 备注 |
|---|---|---|---|
| 召集人 | 吴相勋 (独立董事) | 台湾大学国际企业研究所博士 元智大学管理学院专任助理教授 | 民国113年6月27日 董事会委任 |
| 委 员 | 袁万丁 (独立董事) | 中国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 宏致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民国113年6月27日 董事会委任 |
| 委 员 | 赖锦德 (独立董事) | 台北科技大学计算机与通讯研究所硕士 狂点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长 | 民国113年6月27日 董事会委任 |
| 届次 | 开会日期 | 议案内容 | 决议结果 |
|---|---|---|---|
| 第五届 第六次 | 113.04.25 | 民国113年度经理人薪资报酬预估案 |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提请董事会决议。 |
| 第六届 第一次 | 113.07.25 | 1.第九届新任董事、第六届新任薪资报酬委员及第五届新任审计委员薪资报酬案 2.民国113年度经理人薪资报酬预估案 |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提请董事会决议。 |
| 第六屆 第二次 | 114.04.25 | 民国114年度经理人薪资报酬预估案 |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提请董事会决议。 |
| 第六屆 第三次 | 114.10.23 | 民国114年度经理人薪资报酬预估更新案 | 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提请董事会决议。 |